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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管理

发表时间:2024-05-21    来源:原创    点击:10922

院内妇幼健康管理


我中心在妇幼保健三级网络中主要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服务质量监测等工作,对下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与培训等职责。中心开展的妇幼健康服务项目主要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孤独症脑瘫儿童康复、儿童健康查体、儿童预防接种等。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咨询电话:

诊断治疗室:0537-2717271

实验室:0537-2717272

信息室:0537-2717275

儿童康复中心咨询电话:0537-2717273。

计划生育服务部咨询电话:

女性门诊:0537-2715773

男性门诊:0537-2715772

化验室:0537-2715775

B超室:0537-2716123

信息采集室:0537-2715770

儿童保健部咨询电话:0537-2717276   0537-2717280

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咨询电话:

产前筛查:0537-2717155

无创DNA检测:0537- 2717155 0537-2717260

遗传咨询:0537-2717218

外周血细胞培养与染色体核型分析:0537-2717153、0537-2717218

查体办咨询电话:0537-2717263、0537-2717264


院外妇幼保健管理


济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市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保健、残疾儿童康复等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以及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信息监测工作。

母子健康手册发放和使用

(一)手册发放:针对全市计划怀孕妇女,在办理生育登记服务的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服务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发放。针对孕妇,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助产机构其他相关机构进行发放。针对儿童,在为其进行儿童保健时询问儿童家长母子健康手册领取情况,对未领取的儿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进行补发。

(二)手册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以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自我监测和自我记录为主、医务人员健康检查记录为辅。工作人员在发放手册时讲解手册的内容、作用、意义和使用方法,将手册交由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家长保存,并要求其在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每次产前检查、儿童健康检查时都要携带。医务人员在体检时按要求将重要检查结果及主要指导意见记录在手册中,并详细查看手册中的自我记录内容,全面了解计划怀孕妇女、孕妇、儿童相关情况。


婚前医学检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检查流程:1.领取申请表:符合《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我市的准婚人员或在我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婚姻登记处领取《济宁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2.接受免费婚检:男女双方持《济宁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申请表》到当地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婚检处参加免费婚检。

注意事项:体检需要抽血,应该早上去婚检处,不要吃饭,空腹前往。带上相关证件,例如:户口本、身份证。女性婚检要避开月经期,最好在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婚检前一天不要喝酒,吃饭要以清淡食物为主,不要使自己太累,晚上休息好。


    产前筛查流程和注意事项

检查流程:1、孕妇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在规定孕周内到当地产前筛查采血机构产科门诊就诊,由产科门诊医师采集并在济宁市优生优育信息平台录入病人信息,系统自动生成产前筛查知情同意书和产前筛查申请单,由孕妇及医师签字。

2、孕妇凭产前筛查申请单到产前筛查采血室或化验室采血,大夫告知领取结果的时间。

4、济宁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对血样进行集中检测。

5、济宁市产前筛查与诊断中心在收到血样3个工作日内检测完毕,各采血点从优生优育信息平台打印产前筛查报告单,与筛查高风险和临界风险的孕妇签署高风险及临界风险告知协议,到遗传咨询门诊接受遗传咨询及进一步检查。

7、对所有筛查对象进行追踪随访。

注意事项:产前血清学筛查结果与孕妇的月经周期、末次月经、身高、体重、准确的孕周有关,要准确提供上述信息。还要向医生准确提供是否患有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是否双胎、是否吸烟、有无异位妊娠史等。产前血清学筛查不适合用于试管婴儿和双胎妊娠。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流程与注意事项

新生儿遗传病质谱筛查程序包括告知、采血、信息登记、送检、实验室检测、可疑新生儿追访和阳性病例确诊治疗或转诊。

检查流程:1、告知:参与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各级医疗助产机构履行告知义务,在充分尊重监护人个人意愿选择和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由监护人在《济宁市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项目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对婴儿进行血样标本的采集。

2、采血:助产机构应在新生儿出生48小时后、7天之内(最迟不超过20天),经充分哺乳,按照国家有关筛查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采血,新生儿4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制成红色血卡(3个血斑),新生儿29种遗传代谢病筛查(含4种遗传代谢病)制成绿色血卡(3-4个血斑),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报送。

3、信息登记:助产机构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立完善的原始登记制度和相关登记本,及时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信息录入全市优生优育信息系统,各种原始登记材料要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并按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妥善保管。

4、送检:助产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血样标本递送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做好筛查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录入及上报工作。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5个工作日内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收集血样。

5、实验室检测: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在收到血样标本后的24小时内做好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采集;对符合要求的标本,在接到标本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测。在5个工作日内报告结果。对可疑阳性样本,通过信息平台通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筛查质控员。

6、可疑新生儿追访: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接到可疑阳性报告后,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婴儿监护人,敦促并确保其在收到通知后2-3个工作日内携婴儿至本机构或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复查、确诊或遗传咨询。因地址不详、电话错误、拒绝随访等原因失访的,应当注明原因,并书面告知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备案。

7、阳性病例诊断治疗或转诊: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对可疑阳性者进行复查,按照诊疗规范进行疾病诊断治疗或转诊,在710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诊断报告或转诊单,并定期对患儿进行智能监测和疗效评估。

注意事项:1、采血时间应在宝宝出生48小时后至7天内,并且充分哺乳(至少喂奶六次)。如果是早产儿、低体重儿可推迟23天。提前采血时间或吃奶不足采血,都会对检测结果有影响,对诊断疾病不利。

2、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检出率约为90%-95%,由于个体的生理差别和其他因素,个别患者可能呈假阴性,若新生儿筛查结果为阴性(或无异常),表示得到疾病的风险与一般人相同,并非确定宝宝一定不会患有此类疾病,因此觉得宝宝有相似症状时,仍需赶紧就医。

3、新生儿采样标本将在二周内被检测,筛查结果可在提供的网站上查询,如果没有接到进一步检查的通知,表示本次检测未见异常。

 

新生儿听力筛查流程与注意事项

检查流程:1、告知:孕产妇入院后,产科工作人员应告知新生儿听力筛查的意义和做法,并在《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2、初筛: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至出院前完成初筛,初筛后,工作人员填写《济宁市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表》,并出具《济宁市新生儿听力筛查报告单》。

3、复筛:对下列情况之一者,新生儿应在出生后42 天内接受听力的复筛,工作人员应当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具体的复筛时间和地点,并负责追踪随访。

1)初筛未通过者;

2)初筛虽通过但新生儿具有11项高危因素者;

3)因特殊原因未接受初筛者。

4、阳性病例确诊:复筛仍没有通过的可以视为疑似听力障碍。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具备筛查条件的市直及驻济各单位)应将转诊情况报市听力障碍筛查诊断中心。新生儿监护人持筛查单位填写的《济宁市新生儿听力筛查转诊单》,在出生后3个月内到市听力障碍诊断与治疗中心进行阳性病例确诊。具有听力损失高危因素的新生儿,即使通过听力筛查仍应当3年内每年至少随访1次,在随访过程中怀疑有听力损失时,应当及时转诊到市听力障碍筛查诊断中心,填写《济宁市高危儿听力筛查追访登记薄》。

5、干预治疗:市听力障碍诊断与治疗中心明确诊断后,建纸质病历,对确诊听力障碍的患儿进行干预治疗及康复。

注意事项:

筛查前:1、认真听筛查人员讲解听力筛查的意义和方法;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并签字。2、最佳的测试结果是在宝宝自然睡眠状态时获得。如宝宝烦躁、哭闹会影响测试结果,因此听力测试前家长应尽量把宝宝喂饱使其进入睡眠状态。3、给宝宝换好干净尿布,使其舒适不哭闹。4、给宝宝选择厚薄适度的包被,薄则易受凉,太厚则会影响操作。

筛查中:1、保持安静,避免交谈;关闭一切通讯设备,避免出现噪音。2、保持宝宝在筛查的正确姿势,露出测试耳,避免遮盖。3、测试时家长可将手轻轻扶按在宝宝肩部,使其有安全感。4、做完一侧耳后,不要用力翻动宝宝以免惊醒,应配合医生轻轻翻转到对侧耳。

筛查后:1、认真听取医生解释,未通过筛查者,按医生指示去做。2、有听力损失高危儿,每6个月接受一次听力监测,直至3周岁。3、通过筛查者,定期接受儿保的听力保健。4、平时注意防止噪声、药物等对宝宝听力的损害。5、注意观察宝宝的听觉和言语发育,可疑有发育迟缓者,及时就诊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