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各处室,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办人口发[2023] 14号),我委研究制定了《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促进医疗卫生机构支持托育服务发展实施方案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12月13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